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紫荊 其二
辭洋愛國好還家 必也正名情可嘉
豈止宰司爭脫籍 城徽早號紫荊花
註: 洋紫荊本是香港法定代表花卉。據說撰寫《香港基本法》時,因避諱略去「洋」字改稱「紫荊花」。兩種花卉從此被混淆。論外觀和品種,洋紫荊和紫荊根本完全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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